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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站(信息系统)备案申请

   一、服务对象

      全校各二级单位

  二、办理流程

        1、登录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网站(its.ncepu.edu.cn),下载《华北电力大学互联网站(含信息系统)备案登记表》,但该项事务在新OA系统正式上线后,将只接收网上申请,不再接收纸质文件。

      2、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审核网站备案材料,符合管理要求的准予备案。

      3、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

 

                                                            

 

  三、填表说明

     1、利用学校互联网络域名或互联网IP地址设立互联网站(含网络信息系统),须填写本表,并向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备案。

     2、备案信息有变动时,网站主办者应在相关信息变更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履行备案信息变更手续。

     3、申请注册的互联网域名应以学校hust.edu.cn为根域名。域名的名称应使用组织机构名称、信息系统业务名称、活动(会议)主题的英文、英文缩写、汉语拼音或汉语拼音缩写。原则上,不得使用个人姓名及缩写作为域名的名称。

     4、如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须预先获得政府管理部门批复的许可文件。

     5、主办单位可以是各校二级机构或其下设的各级机构。校二级机构,包括各院(系、所)、校机关部处、直属单位、附属单位、产业后勤、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设立的其他常设组织机构,以及参照学校二级单位管理的单位。

     6、网站负责人须为学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网站备案申请经办人员可以为网站联络人员或负责人。

     7、填写备案信息前,用于部署网站(信息系统)的服务器须有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分配的静态IP地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新科 61772877,mxk@ncep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D座223

  五、相关规章制度

     《华北电力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校信〔2013〕3号

  六、其他事项

     1、备案审核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2、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网站  http://its.nce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