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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华北电力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党办〔2017〕2号

 

关于成立华北电力大学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北京市、河北省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推动我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经2017年第8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华北电力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战略部署,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北京市和河北省等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对全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统一领导、统一谋划、统一部署;

   (二)统筹协调解决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审定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重大政策、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组织处理学校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五)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和处理意见。

     二、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周  坚  杨勇平

  副组长:何  华  孙忠权  汪庆华  郭孝锋  律方成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才工作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图书馆等单位两地主要负责人。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组织重大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协调处置;负责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有关保密工作;负责电子校务及办公系统的建设与推进。

   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研究制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重大政策、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及信息化技术保障;负责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与热点问题的网络舆情监控;负责全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和管理;负责学校公共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与推进;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党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与热点问题的网络舆情引导;负责全校网站的内容建设与管理。

   保卫处:负责公安、安全等校外单位或组织介入的重大网络安全事(案)件的应急指挥、协调、调度与处置;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配合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涉及各类学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理;做好对各类学生的媒介素养和网络行为的宣传教育与引导;负责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活动等涉及学生的信息化建设和推进工作。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涉及教师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负责一体化人事系统的建设与推进。

   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安排中央专项经费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安排预算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支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资产建设;负责一体化资产系统的建设与推进。

   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负责在校园规划与基础建设方面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负责保障校园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和管理。

   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科研活动和科研设施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工作;负责科研协同、高性能计算、一体化科研管理系统的建设与推进。

   图书馆:负责图书馆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工作。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做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由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兼任。

   撤销原“华北电力大学信息化建设与发展领导小组”及“华北电力大学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专家小组”。

 

 

                                                              2017年11月21日

 

 

 

 

 

 

 

 

 

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