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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网络信息科技协会章程

  第一条     协会的名称:华北电力大学网络信息科技协会,简称网络科协。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网络信息科技协会是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之一,挂靠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由信息办负责进行实质性的指导、监督、管理。由具有优秀思想品质、勤学奋进、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服务意识的学生组成的学生团体。是少数获得勤工助学支持的协会,协会是以网络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的专业技术性、学术性社团。

  第三条     协会的目标: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对日常具体工作进行实质性的指导、监督、管理下,以网络技术为主要的研究方向,以掌握当前主流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发挥会员实践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IT信息技术的服务功效,促进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

  第四条     协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以技术为魂、以社会为舞台、以竞争为动力”的办会宗旨,坚持以“网络----网聚人的力量”为口号,发扬团结、创新、务实的精神。

  第五条     协会的会歌:为更好的使整个协会的会员团结在一起,特设汪峰的《怒放的生命》为协会的会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网络信息科技协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设置办公室,培训部,宣传部,共三个部门,均设置一正职一副职,主要学生干部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网络信息科技协会常委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决定协会各项日常事宜及活动。常委会由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门部长组成。常委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副会长、各部部长分管各项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七条     会长

  设会长1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接受指导单位监督。会长任期1年,一般不可连任,在任期内不得兼任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长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协会和会员负责;

  学习成绩优秀;

  具有较全面的专业技术和创新实践能力;

  具有强烈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集体号召力;

  具有长时间的协会工作经历,对协会工作有突出贡献或独特见解;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八条     会长职责

  负责确定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总体上规划协会的发展;

  领导各部门及各组织的日常工作;

  负责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和协调;

  负责加强各个校区工作的沟通与联系,带领整个协会的建设发展;

  组织常委会完成各项工作;

  组织召开会员大会,监督会员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九条     副会长

  设副会长2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接受指导单位监督。任期1年,一般不可连任,在任期内不得兼任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

  副会长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协会和会员负责;

  学习成绩较优秀;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集体号召力;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十条     副会长职责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代会长主持工作;

  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审批、监督主管部门的工作;

  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负责各自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办公室

  处理本协会日常工作,制定学期初的工作计划及提交学期末的工作总结报告,负责会员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负责各种文件的起草整理和保管,收发和管理会员证,负责处理本协会内部人员的违纪事件,协调和协助各部的工作;

  收集协会内部人员对本协会的建议和意见,并向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负责办公物品的购置和非学术性活动的组织;

  负责干部管理和考勤,制定干部考核制度,完成年度考核;

  负责各种活动材料的准备、接收与整理,并对会议进行记录;

  统筹管理网络科协的财务,负责所有财产使用的登记和检查情况;

  对网络科协承办的各项活动做出资金预算,并对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整理及登记,保证其完整性及准确性;

  活动结束后,统计各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和举办活动的所有资金。

  第十二条  宣传部

  (一)    负责与各院系、校广播台、电视台等媒体联系,设计和宣传网络信息科技协会整体形象和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    负责校内横幅、海报、板报、橱窗、网络和利用校内报刊进行宣传;

  (三)    负责宣传工具(纸、笔、宣传板、橱窗、网络等)的保管和维护。

  (四)    负责学生科研成果的展览、推广、转发及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活动。

  第十三条  培训部

  (一)    负责协助信息办的工作,及时反馈学生的各类信息;

  (二)    邀请知名专家、学校优秀学生对全校学生进行PS技术等网络技术的培训,组织各类网络技术探讨,专题报告会等活动。

  第三章    活动

  第十四条  促进全校学生的计算机使用水平、网络技术水平,增加网络学习气氛,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风采,活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    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技术课题的研究、交流、竞赛;

  (二)    网站建设课题的研究、交流、竞赛;

  (三)    平面设计技术课题的研究、交流、竞赛;

  (四)    与计算机学院、校外工厂、公司间的交流、协作以及相互间开展促进活动;

  (五)    开展各种层次的计算机互动知识讲座及普及、宣传计算机日常使用、维护技巧的活动;

  (六)    完成上级下达的活动。

  第四章    活动经费

  第十五条  网络信息科技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为信息办专项拨款,各项活动赞助收入等。

  第十六条  经费统一由办公室派专人管理(至少两名以上),开展大型活动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审批经费后才可使用,定期汇报经费使用情况,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  经费使用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    举办讲座及展览所需经费;

  (二)    协会购置必需的各种器材所需经费;

  (三)    对获奖人员、优秀干部、优秀会员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经费需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和协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  网络信息科技协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信息办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条  网络信息科技协会的资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会员

  第二十一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华北电力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二)    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勤学奋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社会服务意识;

  (三)    愿意参加网络信息科技技协会组织的活动,并且维护活动秩序;

  (四)    自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

  (五)    有自愿加入华北电力大学网络信息科技技协会的意愿。

  第二十二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力;

  (三)    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课外学术讲座及科技活动的权利;

  (四)    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学习、考察活动的权力;

  第二十三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入会后工作时间至少为一个学期

  (二)    服从协会的决定,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以及保守协会的科研立项等资料,维护协会的荣誉;

  (三)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向广大同学宣传网络信息科技协会与协会活动,让更多同学了解大学生网络信息科技协会,并积极加入到协会活动的行列中来;

  (四)    对会员未忠实履行会员义务,违反协会有关章程,对协会形象造成损害的情况,协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处分会员,甚至对会员予以开除。

  第二十四条    入会程序

  符合入会条件,自愿加我本协会;

  (二)    每学年进行一次招新会,学生报名后通过面试即可加入协会,加入协会后需签署三方合共;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信息办和协会执行机构或半数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领导、监督、和指导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常委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八条   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九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信息办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信息办院的监督下,按照华北电力大学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华北电力大学网络信息科技协会常委会。

  第三十二条   常委会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完善本章程。

  第三十三条   在每个学年的会员大会上,须向会员宣读解释此章程。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华北电力大学网络信息科技协会修订提交场常委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成功之日起生效。

  2015年3月9日